围剿“田园女权”:一场掩护父权撤退的烟雾弹
我近来总觉得,简中互联网在性别议题上有一套极稳的节能模式:女人一旦出现在悲剧里,立刻就被当作某种“样本”,她的情史、她的消费、她说过的几句气话,都会被拼接成“女人就是这样”的证据;可女人一旦出现在暴力里——尤其是被骚扰、被殴打、被胁迫——叙事又会几乎本能地把性别擦掉,只剩下几句既安全又空洞的“别上纲上线”“这只是个案”,于是同一批人可以在一段亲密关系的碎片里兴致勃勃地寻找“捞女”的面相,却又能在公共场所的围殴里忽然变得讲法律、讲理性,仿佛那不是一种公开的支配展示,而只是治安偶发。其实这套机器之所以运转得如此顺滑,靠的并非逻辑,而是利益:男人的暴行若被承认有结构,就要追问结构本身,也就要追问同谋的沉默;女人的过失若被写成通病,敌意便可以披上正义的外衣,既躲过制度的拷问,也躲过良心的责难。
那个词
“中华田园女权”之所以流行,并不是因为它描述得更准确,而是因为它把复杂现实压缩成一个随手可用的分类标签:一边是想象中的“西方女权”,永远优雅、讲理、不谈利益,最好只存在于书页与课堂;一边是被精心塑造的“田园女权”,永远贪婪、歇斯底里、只懂索取。所谓“田园”一加,女性的利益诉求便被预先放进“土气”“低贱”的语境里,嘲弄也就先于论证,结论也就先于事实;人们不必再讨论暴力从何而来、制度如何偏斜,只要把这个词抛出来,就能宣布自己是在反对“极端”,而不是在维护旧秩序。
更妙的是,这个词天然适配一种道德外包:男人的暴行必须被切割成“个案”,否则就会牵出结构与同盟,牵出旁观者的笑声与袖手;女人的过失却最好被扩写成“通病”,这样一来,审判一个具体女人便等同于“纠正一个群体”,个人纠纷也就被顺势抬升为公共正义。于是一个女性在关系里占了便宜——甚至只是被指为占了便宜——就可以被解释为“女权的必然恶果”,而一个女性在街头挨了打,却又被提醒“别把性别扯进来”;这种反复的转译并非偶然的语言失手,而是一种熟练的自我保护:只要结构不被点名,结构就无需改动。
彩礼的账
谈到彩礼,反女权叙事往往显得格外激昂,像是终于抓住了女性“既要独立又要供养”的铁证;我倒觉得,它更像一笔被迫浮出水面的风险定价。彩礼并非女权主义的发明,真正的女权恰恰反对把女性当作可交易的附属品;彩礼之所以在今天更刺眼,是因为婚姻内部的风险分配长期没有被制度认真结算:生育的身体代价,照护与家务的隐形劳动,职业机会的折损,以及暴力的可能性,这些在关系里常常由女性先垫付,却在账本上被写成“情分”或“本分”,到了分配与争议时便忽然变得无从主张。
2011 年前后的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到后来《民法典》对产权登记与出资规则的强化,固然并不专门针对任何一方,却在现实里放大了一个冷硬事实:谁更容易把投入写进可识别、可执行的财产凭证,谁就更占优势;而那部分以时间、体力、顺从、与身体为代价的投入,往往只能在道德叙述里徘徊,到了离婚与分配时便成了“说不清”。在这种规则下,彩礼被许多人当成押金、当成保单,乃至当成“万一出事至少还有退路”的心理凭据;把这种对冲解释成贪婪,等于只盯着借款人开口的利息,却对抵押条款与风险转嫁装作不见。更讽刺的是,那些最厌恶彩礼的人里,有不少又最迷恋“男主外女主内”的旧秩序:他们希望支配仍旧稳固,却又不愿为支配付出任何对价,于是便把矛盾推给一个词——骂掉它,仿佛就能把账抹平。
烟雾之后
我当然承认,很多男性的怨气并非凭空生成:房价、竞争、阶层固化、以及长期的性别失衡,都足以让婚恋市场呈现出竞价与羞辱的气味;可焦虑并不必然通往仇恨,真正把焦虑导向仇恨的,是那套仍在运转的“保护费”逻辑——我供养你,所以你就该听话——而女权不过是把这句潜台词说破了,提醒人们婚姻不是收编,供养也不是统治的许可证。于是一些人宁可在互联网上围剿“田园女权”,也不愿追问更具体、更难啃的问题:2016 年施行的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为何仍常常止于口头告诫,婚内劳动的补偿何以依旧稀薄,职场性别歧视的成本由谁承担,离婚后的照护与抚养支持如何落地;这些问题若不被补上,彩礼就还会被当作救命钱,女性就还会在悲剧里被审判、在暴力里被消音,而那些自以为在反抗“女权”的人,最终不过是在替父权撤退打掩护——烟雾散去,他们仍旧向旧秩序交纳自己的尊严。